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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研究生奖学金德育成绩评定细则

    2013年05月31日 19:17  点击:[]

    在评定研究生奖学金过程中,德育成绩评定均适用本细则。

    一、评定依据

    1、德育成绩即思想品德评定成绩,基本标准参见《陕西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培养费实施办法(2008年2月)》,加扣分细则详见下文。

    2、研究生第一年在校德育成绩基准成绩分数为16分,加分和扣分在此基础上进行,累积加分不得超过满分20分。

    二、评定要求

    1、学生的思想品德评定,由学院党总支、辅导员组织进行。

    2、辅导员和班干部根据所有参评学生提交的加分事由做出评定,所有加分事由必须提供原始依据或材料。

    三、加分细则:

    1、思想进步加分:

    (1)成为预备党员加1;(2)转正成为正式党员加1分;(3)入党积极分子0.5;(4)优秀团员标兵2;(5)优秀团干1;(6)优秀团员1;(7)优秀团支部每名成员0.4;(8)优秀学生党员2;(9)校团委评定的先进个人加1分。

    2、班干部加分由辅导员组织本班班干部对其工作进行评定。(1)班长:工作认真负责,大胆创新,在同学中威信高,有突出贡献3;工作尽职尽责,圆满完成工作任务,对班级有贡献2;基本完成工作任务1。(2)党支部书记:工作认真负责,大胆创新,在同学中威信高,有突出贡献3;工作尽职尽责,圆满完成工作任务,对班级有贡献1.5;基本完成任务1;履行部分职责0.5。(3)副班长、学习、生活、文体、组织、宣传委员:工作认真负责,大胆创新,在同学中威信高,有突出贡献2,工作尽职尽责,圆满完成工作任务,对班级有贡献1;基本完成工作任务0.5

    四、扣分细则:

    1、凡是受学院通报批评,德育分扣除2;受研究生部通报批评,德育分扣除3

    2、无故每学期初不注册者扣除2分,未请假离校三天以上者扣1-2分。

    3、学生会干部和班干部累计两次不参加例会扣除1

    4、无故不参加院、班级组织的各种政治活动、社会实践活动或公益劳动者等,按次数累计,每次扣除1,由辅导员认定。

    五、其它

    1、同一活动或竞赛初赛和复赛同一学年度不重复加分。

    2、非正规组织颁发的证书一律不予加分。参加ISO质量认证体系或参加各种资格考试者不予加分。

    3、班干部与学生会干部不可以累计加分,取最高职务加分。

    4、未尽加分和扣分情况,由年级综合评定小组讨论决定。

    5、本细则从公布之日起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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